在参照我校《河北工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各学科平衡发展,特制订以下补充条款:
第一条对于招生数量较少(不超过10人)的专业,研究生分配应考虑各学科方向的平衡。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同届同一个专业领域研究生的数量不超过1人。
第二条原则上每位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同届研究生数量不超过3人。
说明:补充条款根据每年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和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更改。
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2017年5月15日
河北工程大学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电话:0310-3963001 邮编:056038ICP备案号:冀ICP备05002799号